******有限公司受海宁市******有限公司委托,现就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智能化提质增效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CCG******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智能化提质增效服务项目
五、招标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1 | 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化工新材料园区智能化提质增效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300 |
共一个标项。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报名、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以网上在线支付等形式交纳,售后不退):
交纳账户如下(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LCCG******7)
******有限公司
******银行海宁支行
银行账号:************1630
3报名步骤:下载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报名表》,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随营业执照、报名费交纳凭证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4.报名后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如下:代理采购机构根据《供应商报名表》信息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稿,招标文件以PDF版本为准。
5.公告附件中的采购需求(或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的,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将不予受理。
6.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天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放弃投标。
九、网上报名时应填写的信息:
请根据提示认真填写,因填写失误而造成不能投标的,由填写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保证金: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24年06月05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到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2楼第1洽谈室并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投标签到,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2楼第1洽谈室。
十三、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和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nmain/)。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海宁市尖山新区治江路与潮起路交叉路口;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尤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314400
******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采购人:海宁市******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