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HBXN-202503QG-******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N-202503QG-******1 | ||||||||||||||||||||||||||||||||||||||||
1.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街道 ******街道、乡镇中心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及智慧平台开发。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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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管理及统筹管理、工程建设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代表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组织和协调等管理和控制。 标段划分:/ 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监理服务期: 365日历天,其中自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止,计划施工工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竣工验收备案完成并完成资料移交起算,共计24个月。 本次招标金额::502.99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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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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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组建并取得合法注册营业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地方政府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工程投资规模不低于8000万元的电力工程或充电桩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或监理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3)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至少一项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是指: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即可。②投标人拟派工程监理负责人须具备电力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已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工作的在监项目不超过2项。③投标人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造******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5)信誉要求:①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对象: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的“截图”。④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出具本款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规定;(2)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项目管理咨询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4)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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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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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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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1)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2)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0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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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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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3月04日 | ||||||||||||||||||||||||||||||||||||||||
备注:根据“一网通投”改革试点工作安排,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营业执照服务操作用手册)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下载招标文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等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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