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2025年度镇级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2025年度镇级河道整治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2025年度镇级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
2.2建设规模: 工程位于南丰镇,内容包括:泗兴支港河道疏浚650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北岸 296m,新建生态木桩护岸南岸 302m, 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南丰市河:拆除原有河道挡墙约 350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北岸 310m,南岸 316m,河道边 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永兴河:新建生态木桩护岸 250m,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永兴支河:新建生态木桩护岸 105m,河道边坡修整;泗兴港主要工程量:1、原圩堤挡墙拆除,新建钢筋砼挡墙 53m,下部设置袖阀管注浆,墙后设置截水沟(55m)和雨水收集井(共 2 座),井内配套潜水泵(配套自动启停装置)。2、新建 生态木桩护岸 180m,河坡修整 200m,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管涵1座。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GZ-LY-GK-2025-GC-0001-1 | 南丰镇2025年度镇级河道整治工程 | 南丰镇2025年度镇级河道整治工程:工程位于南丰镇,内容包括:泗兴支港河道疏浚650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北岸 296m,新建生态木桩护岸南岸 302m, 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南丰市河:拆除原有河道挡墙约 350m,新建格宾石笼挡墙北岸 310m,南岸 316m,河道边 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永兴河:新建生态木桩护岸 250m,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永兴支河:新建生态木桩护岸 105m,河道边坡修整;泗兴港主要工程量:1、原圩堤挡墙拆除,新建钢筋砼挡墙 53m,下部设置袖阀管注浆,墙后设置截水沟(55m)和雨水收集井(共 2 座),井内配套潜水泵(配套自动启停装置)。2、新建 生态木桩护岸 180m,河坡修整 200m,河道边坡修整,种植配套绿化;管涵1座。 | 350 | 164日历天 |
2.4其他: ******有限公司 。
3.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须提供网上截图)。
(2)投标人业绩和信誉: 良好
(3)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须提供网上截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
(4)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信誉良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 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无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资格、等级符合上述要求;
(6)投标人业绩、信誉和项目经理业绩、信誉符合上述要求;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 B 、C 证);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或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凡有在建工程的,需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不提供的视为不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与投标。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二)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 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10)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 费清单扫描件;
(1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2025年01月-2025年03月)的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 单扫描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在“信用中国”网站(******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详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18 日 08 时30 分至 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
5.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4招标文件按标段收取,每个标段售价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仅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标段递交投标文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召开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具体时间、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8.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技术标合格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标合格,详见招标文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服务中心业务2,联系电话:0512-******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东路002号
联 系 人:李琴
电 话:0512-******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联 系 人:马莉
电 话: 0512-******、******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