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修改公告
(江宁分中心) 盛江花苑九期安置房及市政配套项目10kV电力外线接入工程施工澄清修改公告(第1次)
标段编号:JNFJ
******-01SGGH
项目名称: |
盛江花苑九期安置房及市政配套项目10kV电力外线接入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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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5年08月18日 10:20
一、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1.招标文件封面时间修改为:2025-8-12;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须知前附表”1.10 分包:不允许,现修改为分包:允许,详见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6.工程承包范围修改为:盛江花苑九期安置房及市政配套项目10kV电力外线接入工程,为双电源供电,共新建6回10kV外部供电线路,其中2回由110kV杨塘变新放至项目红线,其余4回由项目附近已运行的10kV共用线路T接至项目红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敷设电缆(型号ZCYJV22-8.7/15-3x400平方毫米)总长约21千米,建设户外智能型环网柜及基础约19台、中间接头及防爆盒、电气安装(含试验)、部分电力管沟砼浇筑等。
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二、合同工期修改,详见澄清文件
5.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七、承诺” 4.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全部使用水性建筑涂料;现修改为承包人承诺在施工现场禁止使用国一及以下和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现场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建筑涂料和胶粘剂。
6.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1.1.1.10现修改为: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工程量清单及其总说明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含答疑);2、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补充协议;3、双方有关工程的合同洽商、变更等相关文件。
7.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删除附件12: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
8. 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3. 其他说明内容已补充,详见澄清文件
9. 招标文件九章其他 资格审查承诺书(5)项目负责人满足下列条件: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现修改为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0.招标文件“第九章 其他” 资格审查承诺书增加:4.(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11.招标文件九章其他 增加承诺书,详见澄清文件
(二)对投标人提问作如下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清单:承包人自行采购的设备材料技术标准、质量要求、品牌以及其他要求推荐品牌未注明可使用同等档次或以上品牌。违反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六条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均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并且市场上的优质品牌有很多,招标文件只写了其中几种品牌,是否以偏概全?
请在推荐品牌后注明可使用推荐品牌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并且在投标时可选用同等档次及以上品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1、招标文件未涉及到价格指数权重,招标文件p115(二)投标函附录中 “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删除即可?
2、施工组织设计为暗标,请问图片是否可以为彩色
回复:(1)“价格指数权重表”是否删除,此项为招标文件模板,投标人自行考虑;
(2)图片是否可以为彩色,按招标文件暗标要求执行。
二、其他说明
(1)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按澄清、修改后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3日 09:00 未改变。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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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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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03号03幢3单元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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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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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修改文件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