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钢总厂三分厂火清机除尘系统大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炼钢总厂三分厂火清机除尘系统大修EPC总承包(AGGFGSGGZHG******9653)招标人为******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冶炼运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炼钢总厂三分厂火清机除尘系统大修EPC总承包
2.2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图纸:无;招标范围:1.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中标方负责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现场调研、原始资料收集、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各阶段的工作。
2.除尘器本体改造内容:原除尘器3个电场内部件及喷淋系统升级更新;新增2套电场的供货安装调试;新旧电场的控制系统供货安装调试;
3.外围改造部分:新增电场的土建;新增配电室;匹配更新后除尘器所需水量的供水系统改造;匹配更新后除尘器所需水量的排水改造;匹配更新后除尘器所需气量的供气系统改造;外部保产措施;供配电改造等。
2.4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设计-工程设计冶金行业-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及以上
(4)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6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1.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10年内,板坯用火清机工程的设计或总承包(EPC)项目或电除尘器工程的设计或总承包(EPC)项目,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2.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6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能力要求: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和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方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类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
其他要求:1.工程用气要求使用鞍钢能源科技的氧气、乙炔等气体。
2.营业执照(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3.税务登记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4.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三证合一的除外);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出具承诺函,承诺完全响应《炼钢总厂三分厂火清机除尘系统大修技术要求》中附件9《项目(工程)时间表》时间节点要求,无承诺函,视作废标;
7.出具承诺函,承诺完全响应“如改造后火清机湿电除尘器烟囱粉尘排放浓度未达到≤30mg/Nm3,不付费且不返还设备”要求;
8. 投标前必须对现场进行踏勘,并与招标方签署踏勘证明。投标时出具踏勘证明,做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废标。
9.中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定标前和办理开工手续时须提供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扫描件),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
10.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具体见附件。
3.6 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8日13时00分至2025年10月09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招标文件。
4.2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等工具投标,并须于开标时进入平台开标大厅,使用投标CA在线解密。请到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下载相关软件和操作说明,也可拨打平台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
******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冶炼运行
招标公司:
******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西区环钢路1号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李高升
孙福申
电话:
******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并附必要的证明文件。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无
2025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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