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镇永联集贸市场及配套用房新建项目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永联集贸市场及配套用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和内容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南丰镇钢村路南侧、永琪路
2.2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亩,土地使用性质为商业用地,总建筑面积17900平方米。其中:地上集贸市场建筑面积11200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拟建1栋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900平方米。同步建设室外管网、场地、绿化、照明、智能化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施工合同估算价7994.7万元。
2.4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监理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XE-NF-GK-2025-GC-0004-1 | 南丰镇永联集贸市场及配套用房新建项目施工监理 | 总建筑面积约 17900 ㎡。其中集贸市场约16000㎡(地上建筑面积约 11200㎡,地下建筑面积约 4800 ㎡,地下为停车场),配套用房约 1900 ㎡(均为地上)。包括房屋建筑、室外配套、景观绿化工程等全过程监理服务(不含工程造价控制),施工合同估算价7994.7万元 | 80 | 51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总监理工程师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3.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无在监工程。项目总监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项目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总监解锁手续(附无在监工程承诺书)。
3.5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8日08时00分至2025年4月18日13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80/TPBidder/)。
4.3 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4月18日13时30分。
5.2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是 ?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服务中心业务2,联系电话:0512-******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 系 人:曹阳
电话:0512-******
******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4楼
联 系 人:施婷婷
电 话:******
附件: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