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5014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发商务中心项目已由兴化市行政审批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兴行审备[2024]3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经发商务中心项目监理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化市开发区红星路西侧、马场基路北侧
2.2建设规模:规划建设13275平方米商业用房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计划工期 |
************ | 经发商务中心项目监理 | ******消防、电气、智能、通风与空调、设备、通讯、供配电、管网、道路、绿化、装修、亮化、附属等施工阶段及保修、决算阶段等全过程的全部建设内容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全过程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合同、信息管理和全面的组织协调,履行工程监理安全责任。 | 72.3 | 365天 |
2.4 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竣工验收合格后并提交完整的监理资料支付合同价的50%,余款待竣工决算最终审定后结清。(此项目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每次付款均须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无在监工程
指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有一个在监
指在兴化市不超过一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有两个在监
指在泰州市不超过两个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的,参与本次投标,应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根据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
3.9投标期间,如遇技术问题可咨询新点客服:******00,0523-******。
3.10投标人为拟派选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时间要求: 2025年01月- 2025 年03月内任意一个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以及劳务关系证明(如劳务合同等)。
3.11特别提醒:本项目为发包人非依法必招项目,如有异议由发包人负责处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发包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专家费用由发包人和异议人平均支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4月 18 日 08时30分至2024年4月 24 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
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 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年 4 月 29 日 09 时30分。
6. 评标办法
6.1 是否评定分离: 否 。
6.2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兴化市开发区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523-******
******有限公司
******服务中心南大门东
电子邮箱: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0523-******